我市新能源电动汽车公用充电桩充电服务价格收费标准公开征求意见
|
|||||
| |||||
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和定价程序的规定,经成本测算,我委起草了《关于核定新能源电动汽车公用充电桩充电服务价格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如有修改意见建议,请于2020年12月16日前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反馈至市发展改革委价格处。为方便联系,反馈意见时敬请预留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80-2281732(兼传真), 邮箱:408221467@qq.com。 附件:关于核定新能源电动汽车公用充电桩充电服务价格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市发改委 2020年12月8日 |
|||||
信息来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