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和定价程序的规定,经成本测算,我委起草了《关于调整非居民用气最高销售价格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如有修改意见建议,请于2020年12月9日前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反馈至市发展改革委价格处。为方便联系,反馈意见时敬请预留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80-2281732(兼传真),
邮箱:408221467@qq.com。
附件:关于调整非居民用气最高销售价格的通知.docx
舟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