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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部署电动自行车充电价费工作

发布日期:2025-09-30 17:04 访问次数: 字号:[ ]


9月29日,全市电动自行车等三大隐患全链条整治视频调度会在新城召开。会上,市发改委通报了前期电动自行车充电价费政策落实情况,传达了省发改委的工作要求,对全市电动自行车充电价费工作进行了部署。一是要求各地进一步提高认识,深刻认识到“价费分离”是国家政策的基本要求,各地新小区投入使用必须“价费分离”,老小区结合改造,查漏补缺,抓紧整改。对于居民小区外充电场所,按照“先居民小区后其他场所”进度推进,原则上也应实行“价费分离”。二是确保价费分离到位,对充电场所收费标准与手机端收费标准公示不一致情况,指导运营企业立即整改。计费模式按照“按度收费”设置。三是针对电费超标和强制收取保险费问题。明确居民小区从电网供电到终端充电,各环节都不得进行电费加价。一旦发现电费超标和强制收取保险费等违法行为,及时依法查处。四是加大政策宣传和管理力度。对有关企业、单位进行约谈,鼓励和引导运营企业合理制定服务费收费标准。


信息来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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