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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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概况及招聘计划 舟山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是舟山市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成立的国有独资企业,委托舟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进行管理,主要承担政府粮食储备职能。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员工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二)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及其他条件; (五)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等相关资历时间的计算统一截止至2025年3月5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和方式:自2025年3月5日起至2025年3月16日止,报名材料要求完整、齐全,报名者应对上述证明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有资料均需原件扫描成PDF格式,发送至报名邮箱365583045@qq.com,主题设为“应聘舟山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合同制员工+姓名”。 2.报名材料: (1)舟山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合同制员工报名表(附件),填全个人简历,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证件照片,签名处手写姓名;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国(境)外学历获得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内2025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或相关证明); (4)专业技术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如单位证明、劳动合同等)等其他相关材料。 3.资格审查:设定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招聘计划不足3:1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考生在考试前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复审时考生需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证件(证明)原件不全或提供的证件(证明)原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资格。资格审核由舟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笔试采取线下形式,主要从综合基础知识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等方面进行测试,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列入下一环节。面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及专业知识能力测试。考试工作由舟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体检和考察:考试结束后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则在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6.公示及聘用:经体检、考察合格者,按照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岗位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 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咨询电话:2281735、2280835。
舟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3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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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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