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双随机”部门联合执法检查
|
|||||
| |||||
根据省下达任务要求和市发改委年度检查计划安排,8月1日,由市发改委牵头,联合市住建、市生态环境部门组成的市属部门联合检查组,依托浙政钉掌上执法平台,依照各自行政监管职能要求,通过听取项目负责人情况介绍、查看施工现场及调阅台账资料等形式,对新城百和大厦建设项目、金岛路沿街商铺安置工程AE地块项目、金岛路沿街商铺安置工程F地块项目3个工程项目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活动。市发改委就“禁现”区域内建设工程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事先报告情况和违法使用袋装水泥或袋装普通干混砂浆行为进行检查。经检查,3家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资质完备,建设供货合同台账齐全,无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和违法使用袋装水泥、袋装普通干混砂浆的情况。(服务业处) |
|||||
信息来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