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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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健全重大项目后评价制度,规范项目后评价工作,提高投资决策水平和投资效益,建立政府投资支持基础性、公益性、长远性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加强政府和企业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近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 本办法共五章二十八条,是指选取有代表性的项目,在项目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一定时间后,将项目建成后所达到的实际效果与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含概算)文件及其审批文件、项目申请书及其核准文件的主要内容进行对比分析,找出差距及原因,提出评价意见和对策建议,并反馈到项目参与各方,形成良性项目决策和管理机制。后评价成果作为规划制定、政策调整、制度优化、投资决策、资金安排、项目管理的重要参考依据。同时,发改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以适当方式汇编后评价成果并视情况提供给相关项目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大力推广通过项目后评价总结出来的成功经验和做法,不断提高投资决策水平和投资效益。(行政许可服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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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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