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信息 > 经济运行

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行政审批中介事项清单和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4-08-13 17:04 访问次数: 字号:[ ]


7月31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舟山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以下简称《事项清单》)和《舟山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规范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并于8月8日正式发文实施,我市成为全省第一个公布出台《事项清单》和《实施方案》的地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改革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要举措,也是今年省委省政府的重要决策部署,对进一步减轻企业和基层负担、促进中介服务市场规范有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都具有重要意义。

《事项清单》含两张清单, 一是《舟山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4年版),即保留的必须由申请人委托中介机构开展的事项,共20项。二是《舟山市清理规范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4年版),分为三类:直接取消中介服务的事项,即在审批时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交的事项,共4项;申请人自主决定是否委托中介机构开展服务的事项,即可以自行编制也可委托中介机构编制的事项,共72项;政府委托中介服务事项,即由行政审批机关委托并支付相关费用的事项,共24项。对比《舟山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16年版),企业提交事项减少8项,企业必须委托中介机构开展事项压缩到20项,政府委托事项增加13项,并明确将开展专项检查严禁将政府委托费用转嫁企业承担,企业在申请行政审批时的时间和经济成本将进一步减轻。

《实施方案》旨在进一步规范我市行政审批中介市场秩序,重点解决中介服务收费随意性大、明码标价缺失、服务质量低下、恶意竞争等事中事后监管问题。为进一步规范我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市场,市发改委将牵头市级各相关部门,以“三减一降一提升一整治”为重点,梳理形成23项工作举措,全面促进我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市场优化提升。一是减事项。实行全市统一清单管理,分类压减事项。二是减费用。规范政府委托方式,开展收费专项检查,培育开放性中介服务市场,力促平均服务费用下降10%。三是减时间。建立中介服务限期办结制,深化联合审图、多评合一等改革,推行中介联合体,力促平均服务用时下降10%。四是降门槛。放宽准入限制,整治“红顶中介”,鼓励各类资本进入中介服务行业,执业机构数3家以上的改革事项占比达90%以上。五是强监管。提升监管和服务质效,构建综合监管体系,强化信用监管,建立星级评定办法,精简评估报告,探索中介从业人员终身负责制,推行增值服务,建设我市网上中介超市,中介超市事项入驻率达到100%。六是重整治。对问题突出、市场主体呼声强烈的重点领域,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治理行业乱象。

下一步,我委将建立由市领导领衔、各相关单位参与的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协同推进各项工作及时落实,确保改革工作取得实战实效。(体改处)


信息来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