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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发改委深入开展重大项目社会风险评估工作

发布日期:2024-07-16 09:02 访问次数: 字号:[ ]


舟山市发改委进一步规范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风险评估机制,从源头上防范化解社会风险,保证重大项目顺利实施,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是健全机制。制定出台《舟山市发展改革委审批(核准)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社会风险评估的范围和内容,评估主体的确定方式,规范评估程序,为社会风险评估工作顺利开展指明路径、明确要求。

二是严把审批红线。坚持将社会风险评估作为重大项目审批的前置要件和刚性门槛。做到评估走在决策前,预防走在化解前,有效推进社会风险评估工作开展。今年以来,对浙江聚泰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资源化利用废催化剂10万吨/年、其它危险废物6万吨/年建设项目等12个重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项目申请报告核准前开展社会风险评估,对没有开展社会风险评估的重大项目一律不予审批、核准,切实增强社会风险评估工作的强制性和约束力,从源头上预防、减少和化解了社会风险。

三是常态化推进。及时掌握全市审批核准重大项目社会风险评估机制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每季度汇总统计各地两项目审批(核准)情况和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审批(核准)情况,截止6月底,全市56个重大建设项目开展社会风险评估工作。(行政许可服务处)


信息来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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