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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利锦上府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公开征求意见

发布日期:2024-04-19 16:57 访问次数: 字号:[ ]


保利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公司向我委申请,要求核准保利锦上府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和定价程序的规定,经实地考评,拟核定保利锦上府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为:高层住宅最高不超过2.40元/月.平方米,非普通住宅物业服务费、车位服务收费、属全体业主所有的共用部位的车辆停泊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如对上述拟定的收费标准有异议或意见,请于2024年4月25日前电话或电邮反馈我委价格处,电话:2281716,邮箱:xujie070919@163.com。

舟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4月19日      


信息来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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