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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能源保障政策实施情况

发布日期:2024-12-26 15:47 访问次数: 字号:[ ]


6月,市发改委出台《2024年舟山市能源保障政策》,现将有关政策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确保能源保障。1-11月保障全社会电量供给187.2亿千瓦时,天然气供应4.4629亿方,满足经济社会发展、企业正常生产、重点民生保障用能需求。

二是全力保障重大项目用能,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全年保障新上重大项目用能61.4万吨标准煤,确保省重大建设项目用能应保尽保。今年新增能耗指标民间投资项目能耗指标占71%,做到民间投资项目应保尽保。加快推进浙石化高端新材料项目等民间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三是推进企业节能增效。全年腾出存量用能空间70.98万吨标准煤,节能降碳领域超长期特别国债争取两重、两新资金1820万元。

四是积极推动绿证应用示范。鼓励支持市场主体购买绿证,绿证对应电量不纳入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考核,今年已购买绿证21万张。允许符合条件的新上项目通过购买绿证等形式,落实能耗平衡方案。推动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档立卡全覆盖。

五是系统推动用电、用气、用热稳价降价。 推动1692户已入市的工商业用户完成2025年入市签约,发挥中长期交易电量的压舱石作用。全部城燃企业和上游资源方签订合同。11月取得省能源局关于《关于舟山市区热电联产(集中供热)规划(2024—2030年)的批复》,提升集中供热(热电联产)规划管理水平。定期做好蒸汽价格的跟踪监测,督促本地区供热企业落实蒸汽价格与煤价、气价联动机制,实现蒸汽供热价格稳中有降。

六是优化电力营商环境。继续执行小微企业用电实施阶段性优惠政策,免收不满 1 千伏的小微企业天然气机组容量电费。在现有基础上继续巩固提升办电服务、降低办电成本、提高供电可靠性。全市低压接入容量上限标准全域提高至 160 千瓦,计量装置及接入工程由供电企业投资建设。

七是支持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全年新增风电、光伏装机74.39万千瓦,岱山1#海上风电、双剑涂渔光互补二期等一批风光电项目并网。

八是加快支撑性能源项目建设。加快一批清洁火电项目,国能舟山电厂三期、浙能六横电厂二期建成投运,新增煤电装机332万千瓦。盛达原油兼燃料油储运物流基地项目建成投运。

九是加快新型电力基础设施建设。全年新增公共充电桩1235个以上,其中乡村地区179个以上。建成定海龙源电网侧储能电站,装机5万千瓦/10万千瓦时,建成用户侧储能21个,合计装机7.8万千瓦/15.7万千瓦时。

2025年将根据省里的能源保障政策,出台我市能源保障政策,预计二季度完成。


信息来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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