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 省能源局印发《浙江省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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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我省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发展,规范充换电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运营维护、监督管理,省发改委省能源局制定了《浙江省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自2024年12月1日起实施。 截至2024年8月底,我省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超260万辆,累计建成充电桩超160万个,已培育出全国第二大的省级充电服务市场与充电设施网络。《办法》分总则、投资建设、运营维护、监督管理、其他等5章节,全文共52条,附有《相关标准清单》《公用充(换)电设施本体部分竣工验收细则》。《办法》明确了各级相关部门在全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过程中和充电设施安全生产监管中的职责分工,落实了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验收、生产运行过程中消防安全、应急管理、安全监督、电力保障方面的有关要求,进一步简化审批备案流程,规范运维服务机制,明确奖补原则,厘清安全责任,对规范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发挥重要作用。(行政许可服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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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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