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开展公平竞争审查自查自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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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全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检查指导的通知》(舟公竞办〔2022〕2号)任务安排,我委依据《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浙江省公平竞争审查办法》等文件要求于10月中下旬认真开展2024年公平竞争审查自查自纠工作。对含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市场分割等内容的政策措施要按程序废止或者修改,并按规定予以公开,全面落实对新制定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实现公平竞争审查 100%覆盖,增强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评估督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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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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