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信息 > 公告公示

关于东蟹峙至港口浦航线票价公开征求意见

发布日期:2023-04-12 14:15 访问次数: 字号:[ ]


因渡船调整,摆渡车辆种类增多,原收费标准不适合现行车辆种类,定海顺达渡运公司要求重新核定收费标准,具体如下:

一、乘客票价1.5元/人。

二、车辆过渡费:

车型类别

收费标准(元/辆次)

5座及以下

20

6座至7座

25

8座至15座

30

16座及以上

10元/吨次(每10座折1吨,不足5座按5座,超过5座按10座计;卧铺车每卧位按2座计)

2吨及以下

25

2.1吨-3.5吨

40

3.6吨及以上

10元/吨次(尾数不足0.5吨按0.5吨、超过0.5吨按1吨计)

电动自行车(含自行车)

1

摩托车

1.5

人力三轮车

5

电动三轮车

10

说明:

1、任何车辆凡有车辆管理部门核定吨位的,一律按照行驶证核定载质量吨位计费。(16座及以上客车按核定座位换算计费)

2、各类车辆超过行驶证核定尺寸的,每超长1米按1吨计费。不足0.5米按0.5吨,超过0.5米不足1米按1吨计费。

4、各类车辆超过行驶证核定尺寸的,每超宽在0.5米以内的按原车型标准加收20%,超宽0.5米及以上的按原车型标准加收50%。

5、所有车辆实行车客分别计费。每辆机动车只限一名司机免票过渡,其余随车旅客一律购票过渡。

如对上述拟定的票价有异议或意见,请于2023年4月14日前电话或电邮反馈我委价格处,电话:2281706,邮箱:408221467@qq.com。

舟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4月12日

信息来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