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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舟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关于巡察“回头看”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3-11-13 11:09 访问次数: 字号:[ ]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1日-4月14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发改委党组开展了巡察“回头看”。2023年7月20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发改委党组反馈了巡察“回头看”意见,根据巡察工作要求,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责任担当,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市发改委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

巡察“回头看”反馈会后,市发改委党组立即召开党组会议,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市委巡察有关要求进行研究部署,制定整改措施清单、明确责任分工;召开专题党组会议,研究审议巡察整改方案,按程序报送;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深入反思检查和自我剖析,要求全委上下以斩钉截铁的态度和行之有效的举措,不折不扣地把巡察“回头看”整改任务抓紧抓好。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

市发改委党组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市发改委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的协调推进、督查督导、整改意见的确定及整改成效的评价等工作。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并召开专题党组会研究落实巡察整改进展落实情况,督促整改工作。党组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承担责任、认真落实整改。

(三)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

市发改委党组紧紧围绕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形成了任务清单,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和完成时限,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党组对巡察“回头看”反馈的问题,坚持即知即改、全面整改和长期坚持,严格按照整改方案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同时以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为契机,把整改工作立竿见影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从源头上封堵制度漏洞,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33个,目前已经整改完成23个、正在整改10个。在巡察整改工作中,给予谈话教育5人;建立完善制度3项,清退款项5600元。

二、坚持问题导向,不折不扣抓好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一)整改落实情况方面

1.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够到位

(1)针对“党组落实巡察整改的责任意识不够强”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及成效:①2023年7月31日,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巡察“回头看”整改方案,对整改措施进行逐条审定,2023年8月30日起,每周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跟进。②紧盯市财政局对低效无效应收账款处置推进情况,加强沟通对接,及时跟进后续事宜。2023年8月30日上午,委财务分管领导带领相关人员赴市财政局对接了解低效无效应收账款处置推进情况,办公室通过浙政钉、电话等形式两次向市财政局行政事业处了解处置进度。③已上报编办《关于申请划转下属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指标数的函》,市委编办于2023年9月6日复函同意,目前发规院未超指标聘用。④2023年8月9日,党组会议研究通过调整市发规院财务岗位人员由在编人员担任。

(2)针对“‘一把手’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有落差”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及成效:①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讲话精神作为党组会议的第一议题,并结合舟山实际和发改职能进行研究部署,2023年已组织学习9次;2023年8月16日,组织召开巡察“回头看”专题民主生活会,委主要领导带头开展对照检查,班子成员逐一进行对照检查,班子成员相互之间开展了坦诚真挚的批评,相互批评意见共20条。②委党组书记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2023年7月31日,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巡察“回头看”整改方案;2023年9月1日,召开党组会专门听取了巡察“回头看”整改进展情况,并召开专题党组会议重点研究我委党建工作;2023年9月18日,赴市财政局对接沟通,商讨解决低效无效应收账款、经济投资公司处置办法,抓紧推进。

(3)针对“部分班子成员落实整改责任有不足”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及成效:①巡察“回头看”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之前,班子成员自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的相关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浙江省委员会巡视工作实施办法》、舟山市委书记何中伟关于《关于市、县(市、区)党委落实巡察工作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贯彻落实的认识体会,提高班子成员思想认识。②整改责任领导及时督促分管处室推进整改工作落实,听取责任处室汇报整改进度,及时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难点。③2023年以来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资金、省诗路文化带建设资金均已按规定制定了分配方案,2023年6月19日,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省诗路文化带建设资金分配方案,2023年6月25日,在委门户网站公示。2023年7月27日,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资金分配方案,2023年8月2日在委门户网站公开。

2.对贯彻落实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问题整改未到位

(4)针对“落实长三角、甬舟一体化决策不够积极”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及成效:①2023年6月20日,小洋山北作业区集装箱码头及配套工程项目用海获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自然资源部批复,2023年1-8月完成投资额22.1亿元;小洋北与沈家湾区域产业规划研究初稿已于2023年9月形成,积极对接上海社科院,就初稿内容进行交流讨论;截至2023年8月,舟山江海联运船队总运力达到16.6万吨。②充分发挥甬舟办作用,与宁波方进行了多次专题协调沟通,目前,宁波-六横水务一体化先行试点项目、舟山绿色石化基地与宁波石化区互联互通管道项目、舟山大陆引水三期已取得阶段性进展。

(5)针对“营商环境仍不够优化”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及成效:①2023年6月30日,梳理发布营商环境优化提升10项突破性抓手,定期调度突破性抓手推进落实情况,持续深化行政复议“全域联办”、海洋大数据知识产权制度改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改革试点工作。②采取五大环境组“联评联审”“全程跟踪”工作机制,先后于2023年5月19日、5月26日、6月12日召开三次对接会,做好特色案例谋划储备工作。当前全市2篇案例入选省级最佳实践案例,4个“微改革”项目入选省级项目库,3个共性问题解决方案入选省级清单。③严格落实“统、派、督、争、报”工作机制,累计派发任务单39张,督办单17张,召开14次会商会,分管领导牵头与22家市级部门开展四轮“面对面”会商,全面强化对整体“无感监测”指标统筹协调,对失分指标一抓到底。二季度无感监测营商指数92.89分,实现排名进位。目前18项一级指标中,标杆指标11项(增加1项);中部指标5项;落后指标2项(减少2项)。

(6)针对“推进省‘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建设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及成效:①2023年8月9日,委产业处分管领导对接高新区分管副主任;2023年8月11日,产业处处长对接金塘经发局分管副局长,2023年9月13日,产业处处长对接高新区分管副主任,请他们根据“万亩千亿”建设导则做好项目培育建设工作。②2023年8月17日产业处处长、2023年9月19日委产业处分管领导分别与省发改委产业处副处长沟通对接,掌握申报工作动态,待省发改委下达申报文件后,积极组织报送。

3.围绕市委决策部署,履行主责主业、做好参谋助手有差距问题未有效改变

(7)针对“对招商引资‘一号工程’履职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及成效:①2023年2月10日,党组会议审议通过《舟山市发改委2023年招商引资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机制,成立先进制造业、油气新能源、现代服务业3个专项组。②立足能源、化工、船舶等产业基础,关注央企发展动态,分析潜在央企投资项目,做好潜在项目信息梳理,将拟对接央企名录作为招商引资工作方案附件印发。③积极开展项目招引对接,8个项目信息已向市投促中心报备;招引的鱼山电厂项目已于2023年8月底开工,中规(舟山)新能源项目已与嵊泗县签约。2023年3月17日、8月14日,委主要领导带队与中国航空工业集团进行对接,后续继续保持跟踪。

(8)针对“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排名全省末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及成效:①持续推进固投调度,2023年1-8月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7.7%,排名全省第9,较去年同期提升2个名次。针对阶段性任务完成不理想的市港航与口岸局和定海区、普陀区、高新区、金塘管委会、六横管委会发放工作督办单,下步将继续督促港航领域项目投资、各属地重点项目投资,按照全年任务尽快赶上时序进度。②持续推进项目调度,2023年1-8月千项万亿工程省重大项目新建项目开工100%,排名全省第1;省重大项目投资完成率96.8%,排名全省第6,较上月上升1名。推动11个重大项目列入省级协调服务清单,并完成问题事项协调工作。③2023年8月由委领导分四组前往各区块开展抓项目促投资攻坚行动,聚焦重点项目开展投资挖潜。要素保障方面,资金要素部分,已申报2023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储备项目两个批次;用地指标部分,推动华润异质结项目纳入2023年省重大产业项目,积极争取金塘新材料项目申报省重大产业实施类项目,并获省级支持,为后续落实指标奠定基础;能耗指标部分,目前已保障重大产业项目新增能耗指标29.2万吨标准煤。

(9)针对“海岛共富行动成效不明显”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及成效:①按照“一岛一品”策略,第一批和第二批共计17个示范岛,小岛旅游特色ip方案已制定完毕,文旅产业持续推进中,首批11个小岛“八个一”基本打造完毕。②目前落地开工建设项目2个,完成前期手续启动施工招标项目1个,正在办理前期审批手续项目8个。③第一批和第二批共计17个示范岛“小岛你好”主题logo初步宣传应用方案已完成,目前相继施工中,通过新媒体矩阵等宣传平台,持续扩大主题LOGO和主题词的社会影响力,2023年8月3日在上海索菲特大酒店会同市文广旅体局完成“小岛你好”文创设计比赛和公共建筑和艺术装置国际设计大赛预审会,2023年9月15日,“小岛你好”公共建筑和艺术设计国际竞赛终审会已召开。④2023年9月7日召开小岛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座谈会,围绕提升海岛公共服务水平,形成小岛公共服务标准化体系成果文件等内容进行商讨,计划下一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小岛公共服务标准文件;2023年8月28日,“小岛你好”行动工作专班负责人牵头召开岛际物流快递配送服务推进会,统筹协调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区,金塘、六横管委会等单位,出台方案、测算成本、加强配合,为快递公司在小岛开展快递配送业务提供必要条件。

4.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仍不到位

(10)针对“抓党风廉政建设还不够严实”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及成效:①2023年8月20日,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考评组完成对接,了解扣分原因,并进行了查漏补缺。②2023年9月12日上午,组织到缪燧纪念馆开展廉政警示教育观摩学习,组织学习《舟山市2023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考评办法》及“四责协同”最新要求。

(11)针对“廉政风险防控流于形式”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及成效:各处(室)已根据“三定方案”职能要求,对2023年度岗位风险点进行重新梳理修订,2023年3月29日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会议,审议通过《舟山市发改委2023年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清单》。

(12)针对“廉政教育力度有欠缺”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及成效:①委党组于2023年8月16日会议研究通过《舟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廉政教育整顿方案》并下发执行。②2023年7月31日,以身边违纪违法案例对全委干部职工开展法纪警示教育,委主要领导以《加强自我革命 锻造“铁军”队伍 推进“八八战略”走深走实》为主题上党课。

(13)针对“廉政谈话制度落实不严”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及成效:①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加强分管领导对处室负责人思想动态方面的谈心谈话。规范任前谈话制度,对新提任的干部按规定要求在任命前组织谈话。2023年7月27日委党组会上,委党组书记对谈心谈话工作予以部署,并对2023年8月以来新任科级领导干部开展任前谈话。②组织机关效能检查,对迟到早退的干部职工,及时开展警示谈话。2023年8月21日,组织机关效能检查,有10名同志请假,未发现其他迟到情况,并形成每月不定期组织一次机关效能检查的机制。

5.机关党建工作不规范问题无明显改变

(14)针对“执行“三会一课”、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及成效:①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对支部书记上党课任务进行部署,8月和9月党建工作要点都对巡察“回头看”问题整改进行重点要求,各支部书记于9月20日前已完成上党课任务,并做好了相关台账记录。②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年度组织生活会制度,年底前完成。

(15)针对“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及成效:2023年8月9日召开2023年度下半年机关党建工作会议,重点研究巡察“回头看”党支部相关问题整改措施,其中发展党员方面,要求各支部对照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发展党员工作一本通》,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发展预备党员程序进行自查。委各党支部均开展了自查后发现,除巡察“回头看”中反馈的在审批某位预备党员转正之前未按照规定提前报党组讨论决定外,无其他相关问题。②2023年8月9日,组织机关党委委员、各党支部书记和委员,开展党员发展业务培训。③2023年9月12日,组织全委党务工作人员,到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开展交流学习,针对党员发展工作规范化问题进行探讨。

(16)针对“开展‘双指数’考评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及成效:①组织双指数考评业务知识培训。2023年8月9日,组织机关党委委员、各党支部书记和委员,开展“双指数”业务知识培训。②组织到党务工作先进单位学习双指数考评方法。2023年9月12日,组织全委党务工作人员到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学习交流,针对双指数评比问题进行深入学习交流。

(17)针对“党支部台账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及成效:①督促各支部全面开展自查自改,并列出整改责任清单,限期规范台账相关记录,2023年9月6日,组织开展支部台账检查。结合机关党建主体责任落实自查。②2023年8月9日,组织机关党委委员、各党支部书记和委员,开展党务业务知识培训。③对支部开展的所有活动、会议确保做到有记录、有签名,台账规范齐全。2023年8月9日,组织开展党务业务培训,强化相关要求。

6.形式主义问题仍未杜绝

(18)针对“仍存在大篇幅抄袭网络文章现象”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及成效:①2023年7月21日,委主要领导对抄袭网络文章的班子成员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补写交流发言材料。②2023年8月16日,党组会议研究通过《舟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廉政教育整顿方案》并下发执行,要求全委干部职工遵照执行。③委党组、机关党委和党支部对各类交流材料、心得体会等材料落实专人审核把关。

(19)针对“作风建设还不够严实”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及成效:①已完成好书推荐活动,共推荐好书24本;已制定组织生活会计划安排。②领导班子成员已全部完成到所在支部上党课任务。

(二)新问题新情况方面

1.学习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落细不够

(20)针对“对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不够重视”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及成效:①2023年8月31日,党组理论中心组再次组织原原本本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心组成员结合发改实际开展讨论交流。②对个别党组成员撰写学习体会时抄袭网络文章现象予以批评教育,并杜绝同类事情发生。③组织各支部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并开展讨论交流发言,撰写心得体会。

(21)针对“对党的二十大精神部署谋划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及成效:①扎实推进“十四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工作。编制形成“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征求意见稿)。开展月度经济形势分析。2023年8月中下旬,召开综合处长月度座谈会,研判经济形势变化,特别是分析主要指标 7 月单月增速回落的原因,形成《7月全市经济形势分析》。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督查调研要求,会同相关部门围绕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提振大宗消费、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和“放管服”改革等方面形成汇报材料。②落实易书记调研指示,谋划船舶制造业转型升级,向上提出需省级层面支持的诉求,配合经信局研究制定《关于支持船舶与海工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与市卫健委、科技局等部门联合印发《浙江自贸试验区舟山片区区域细胞制备中心试点管理办法(试行)》,拟引进建设区域细胞制备中心,推动细胞技术和健康旅游产业迭代升级。③加强督促,采用月调度、现场督查的方式推进油储项目建设,委能源处分管领导多次带队赴东白莲油储基地、光汇北岛工程、新奥LNG三期、黄泽山二期、上海LNG站线扩建项目等现场调研,协调推进项目建设。④继续修改完善《舟山市推进海洋经济翻番行动计划(2023-2027年)》,补充8个平台及部门、区块任务清单相关内容。

2.推进重点工作还不够有力

(22)针对“拔钉清障工作还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及成效:①鱼山岛150MW渔光互补自发自用光伏发电项目2023年初经岱山县确认、省级部门审核同意,已取消实施。②和润集团总部大楼项目2023年初已列入“五大会战”、“四重清单”,明确由市住建局牵头落实。③慧峰海洋科技园项目2023年初已明确解决路径,由新城管委会牵头落实并已成立工作专班。

(23)针对“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监督指导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及成效:①加强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监督指导,工农路安置房、长岗山安置房、定海区老旧小区配套道路及管网提升改造工程3个项目已完工;普陀山龙湾、合兴、六峤等码头灾后修复工程桩基、预制板、横梁基本浇筑完毕,正在进行纵梁浇筑,已完成总工程量的94%。②大洋世家项目延期竣工申请获省发改委同意,项目于2023年6月15日完成竣工验收报告,6月27日完成竣工验收备案。③因疫情管制,设备供应出现严重滞后,疫情防控政策全面放开后,施工人员新冠病毒感染减员率达到75%以上,使得项目推进缓慢。大洋世家项目2200万中央资金已全部支付完毕。我委积极向上沟通、对接、争取,加强与省发改委服务业处对接,其同意将竣工时间调整为2023年6月30日,并在国家重大项目库中做了调整。项目共获得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2200万元,2022年12月初支付2000万元,剩余200万元于2023年3月7日全部支出完毕。

3.政府采购领域存在较大廉政风险

(24)针对“规划项目运作随意”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及成效:①2023年8月15日,社会发展与改革处组织处室全体成员认真学习《舟山市委机关采购管理办法》,结合采购流程实际操作中的疑问进行讨论交流,进一步明晰操作流程及规范,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夯实采购人主体责任,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②2023年9月14日修订完成《舟山市发改委机关采购管理办法》,并提交党组审议通过。

(25)针对“先执行后决策”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及成效:①2023年8月15日,体制改革处、社会发展与改革处组织处室全体成员认真学习《舟山市委机关采购管理办法》,结合采购流程实际操作中的疑问进行讨论交流,进一步明晰操作流程及规范,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夯实采购人主体责任,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②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由采购需求部门根据预算填报《重大工作经费开支审批表》,经费支出及采购方式经党组会议审议后确定,未经党组研究同意的不得提前进行采购。

(26)针对“由编外人员参加政府采购项目评审”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及成效:①2023年8月15日,社会发展与改革处组织处室全体成员认真学习《舟山市委机关采购管理办法》,结合采购流程实际操作中的疑问进行讨论交流,进一步明晰操作流程及规范,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夯实采购人主体责任,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②2023年9月14修订完成《舟山市发改委机关采购管理办法》,并提交党组审议通过。

4.对劳务费收取监管不到位

(27)针对“对在编在职人员劳务费收取情况监管有缺失”等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及成效:①将2020年1月至2023年3月的专家评审咨询等专家劳务费收取情况明细提供给驻委纪检组副组长,联动配合纪检组对在编在职人员劳务费收取情况开展进一步核查。②根据核查情况,依法依规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并退回违规收取的劳务费5600元。

5.内部管理还有漏洞  

(28)针对“合同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及成效:①2023年4月11日,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合同管理工作的通知》;2023年9月14日修订完成《舟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合同管理制度》,并提交党组会议审议通过。②严格按照《舟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合同管理制度》要求,规范合同审批相关要素填写,包括签订时间、签署人等。只有合同内容齐全办公室才予以盖章、归档。③全面进行已订立合同内容自查整改。对近期签订的合同实行法律审查全覆盖。发规院已对2023年所签订的合同开展全面自查并整改完成15份合同。

(29)针对“慈善慰问救助金发放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及成效:①2023年3月24日,组织各工会小组学习《慈善工作手册》等慈善救助工作相关规章制度,进一步提升相关人员对慈善救助工作的认识。②2023年3月20日,委工会分管领导对问题中涉及不规范做法的原工会副主席进行批评教育,举一反三,杜绝再次发生此类行为。③2023年4月3日,制定出台《舟山市发改委慈善分会关于慈善救助工作的实施办法》,严格规范委慈善救助资金分配。

(30)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及成效:①2023年8月17日,组织财务岗、采购岗相关人员学习相关制度,建立浙政钉学习交流群,不定期上传、学习、交流相关制度。②严格落实整改措施,按照财务相关规定,附好相关报销原始凭证,按程序进行签字审批。

6.干部队伍建设还存在不足。

(31)针对“干部选拔工作群众公认度不高”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及成效:①已向组织部干部监督室了解干部选拔工作民主评议结果赋分规则和失分模块,干部选拔工作民主评议结果按年终民主评议的票数计分。2022年我委民主评议有效票109张,其中“好”93张、“一般”13张、“不好”3张,占比分别为85.32%、11.93%、2.75%,按照分值100、60、0分计算。②在全体机关干部会议、委中层干部会议上主要负责人多次强调干部选拔要公平公正,要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选拔出优秀的人才。主要领导和分管人事领导分别找个别同志进行谈心谈话,及时了解思想动态,传达选人用人总体原则。在干部考察谈话等工作中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做好政策解释答疑。

(32)针对“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时有发生”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及成效:①2023年7月31日,召开全委机关干部会议,通报关于对胡信章处理决定,以案为戒,警钟长鸣,增强身边案件对全委干部职工的警示教育作用,推动廉洁干部队伍建设。②2023年7月31日,召开全委机关干部会议,中层干部签署《廉洁承诺书》;2023年8月29日,在全委开展党员干部违规吃喝问题自查自纠,加强对党员干部廉洁从政从业行为的监督。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八大制度”,完成廉政风险点排查。

(33)针对“干部学习管理不足”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及成效:①集中梳理公务员网络学习情况,对学习情况倒数5名的干部进行督促提醒。②将年度新区网络学院学习任务完成情况与年终评优评先挂钩,对未能完成学习任务的干部实行一票否决。

三、突出持续整改,着力巩固和拓展巡察整改成果

市发改委党组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持续深入地做好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放大巡察工作效应,切实将巡察“回头看”成果转化为推动发改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提高政治站位,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坚决履行好整改落实责任,拒绝无为落实。坚持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和强烈的政治担当,切实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坚决杜绝应付思想和“过关”心态,防止再次出现“前紧后松”的现象。坚持把巡察“回头看”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推进整改工作常态化、长效化,以巡察整改“回头看”的实际成效体现政治担当。

(二)严明政治纪律,以管党治党、强基固本的责任感,充分发挥好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锻造过硬铁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纪律教育和廉政教育,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的监督管理,确保权力规范运行。严格落实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各项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探索基层党建融入发改中心工作,打造坚强有力的基层战斗堡垒。建立健全干部选用、培养和关爱机制,持续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三)强化政治担当,以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使命感,切实担负起建设现代海洋城市的领跑者,忠诚履职尽责。坚持把落实整改与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结合起来,聚焦重点、全力攻坚,助力加快我市现代海洋城市建设步伐。加强主动谋划、积极推动系列国家战略和共同富裕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八八战略”强力推进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省“十项重大工程”等工作落实落细,在组织加强项目谋划储备、优化营商环境、改善社会民生等方面履职尽责,积极作为,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推动舟山发展改革事业不断开创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回头看”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80-2280572。


中共舟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23年10月23日


信息来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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