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发改法规系统学习《长江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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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以下简称《长江保护法》)已于2021年3月1日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流域法律。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长江保护的系列重要指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加强《长江保护法》学习宣传,4月12日,国家发改委组织召开《长江保护法》解读和宣传贯彻视频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王瑞贺老师系统讲解了《长江保护法》立法背景、主要内容和执行过程中需把握的重点事项。市发改委组织县(区)发改部门法规系统的同志到市本级分会场参加集中学习。通过学习,发改法规系统同志进一步领会了《长江保护法》立法精神,有利于准确把握涉法条款内容。(体改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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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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