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宸府(檀府)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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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宋都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舟山分公司向我委申请,要求核准金宸府(檀府)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和定价程序的规定,经实地考评,拟核定金宸府(檀府)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为: 高层住房最高不超过2.00元/月. ㎡ ,商业用房等非普通住房物业服务收费、车位服务收费、属全体业主所有的共用部位的车辆停泊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如对上述拟定的收费标准有异议或意见,请于2020年7月20日前电话或电邮反馈我委价格处,电话:2281716,邮箱:xujie070919@163.com。
舟山市发改委 2020年7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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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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