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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居民阶梯电价“一户多人口”政策扩大优惠范围

发布日期:2020-12-22 16:11 访问次数: 字号:[ ]


近日,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居民阶梯电价“一户多人口”政策执行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我省居民阶梯电价“一户多人口”政策优惠范围将由原来“人户一致”的户籍居民,扩大为持《居民户口簿》、《浙江省居住证》(包括持其他本省合法长期居住证明的境外人士)、在同一住址共同居住生活的居民。

《通知》规定,居民阶梯电价“一户多人口”的优惠政策,户籍人口满5人及以上的家庭,每户每月可申请增加100度的阶梯电量基数;户籍人口满7人及以上的家庭,也可申请执行居民合表电价。自2021年1月1日起,居民用户可至电网企业营业窗口申请办理,也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网上国网”等线上渠道申请办理。(价格处)

信息来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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