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海水综合利用全产业链发展模式课题研究竞争性磋商公告
|
|||||
| |||||
为进一步创新海水综合利用思路,以循环经济产业理念推动全市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形成海水综合利用产业链,特提出开展舟山海水综合利用全产业链发展模式课题研究,现因工作需要,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委就本次课题研究公开向社会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省内合格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参加采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的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舟山海水综合利用全产业链发展模式课题研究 二、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项目概况: 新形势下舟山海水综合利用全产业链面临的主要环境和发展机遇,本课题研究结合舟山发展实际,谋划舟山海水综合利用全产业链发展。主要从扩大海水淡化应用工程;加快培育我市的海水淡化装备研发机构及成果转化;进一步延伸海水淡化产业链,促进海水综合利用;以及根据国家发改委的百岛计划,对太阳能、风能资源丰富的海岛,开展研究和谋划,为我市海水淡化“十四五”发展提供重要前期研究成果。 四、项目预算:15万元,包含税金等费用。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单位需具有规划、课题研究能力,且具有完成舟山市相关领域规划和课题研究的经验。 六、投标文件要求: 1、询价采购响应文件递交时应密封完好,封口处必须盖有投标人公章。 2、承诺函、法人营业执照等;(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4、资信证明;(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5、相关业绩(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6、投标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7、资格要求文件和报价文件应分别单独封装。报价文件中报价按元为最小单位报价,不保留小数位。投标报价大小写应一致,报价文件中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七、注意事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投标无效: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的;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报价文件不单独封装;报价文件不按元为最小单位报价。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1月30日下午14:00。 九、递交文件地址:舟山市行政中心主楼1715室 十、开标时间:2020年11月30日下午14:00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舟山市行政中心主楼1715室 联系电话:0580-2285576 传 真:0580-2285576 联 系 人:刘一 单位:舟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日期:2020年11月23日 |
|||||
信息来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