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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舟山市优化营商环境全面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主体班次培训班委托办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0-11-17 15:53 访问次数: 字号:[ ]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营商环境工作,了解营商环境的评价体系和评价工作方法,提升各级各部门建设营商环境的能力和水平,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委组织部的工作要求,我委联合市委组织部、市经信局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全面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主体班次,其中我委负责优化营商环境专题部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委就本次培训班营商环境专题项目公开向社会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参加采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的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优化营商环境全面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主体班次培训班委托办班项目

二、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项目概况:

1、培训人数:50人左右;

2、培训地点:杭州;

3、培训时间:5天;

4、培训内容:

(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届五中全会有关精神学习;

(二)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体系讲解;

(三)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解读;

(四)政府数字化转型和“最多跑一次”改革;

(五)现场教学等。

5、项目预算:15万,包含授课费、场地租赁费、食宿费、资料费、交通费和税金等费用。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单位需具有培训资质,且具有完成上述培训课程的能力和师资。

五、投标文件要求:

1、询价采购响应文件递交时应密封完好,封口处必须盖有投标人公章。

2、企业承诺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3、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4、培训资质证明;(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5、相关案例业绩(案例业绩应当是经过国内公开招投标(或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等方式),且招标代理机构或监管机构网站可查询中标情况的业绩。(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6、投标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7、资格要求文件和报价文件应分别单独封装。报价文件中报价按元为最小单位报价,不保留小数位。投标报价大小写应一致,报价文件中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六、注意事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投标无效: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的;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报价文件不单独封装;报价文件不按元为最小单位报价。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0日下午14:00。

八、递交文件地址:舟山市行政中心主楼西侧1809室

九、开标时间:2020年11月20日下午15:00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舟山市行政中心主楼西侧1809室

联系电话:0580-2280631       传    真:0580-2281637

联 系 人:缪舟红  方婷

单位:舟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日期:2020年11月17日

信息来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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