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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发改委舟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召开宁波舟山港主通道(鱼山石化疏港公路)富翅至岑港段车辆通行费标准听证会的公告(一)

发布日期:2019-07-22 15:27 访问次数: 字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及《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受浙江省发改委、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委托,舟山市发改委、舟山市交通运输局拟于2019年8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召开宁波舟山港主通道(鱼山石化疏港公路)富翅至岑港段车辆通行费标准听证会,广泛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及有关部门的意见。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宁波舟山港主通道(鱼山石化疏港公路)富翅至岑港段车辆通行费标准

二、听证会参加人构成及产生方式

(一)人员构成

本次听证会安排参加人数 19名,包括:消费者8名、经营者1名、市人大代表1名、巿政协委员1名、专家学者1名、利益相关方1名、政府相关部门人员 5名、舟山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消保委”)1名。

(二)人员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持有居民身份证或居住证等有效证件;

2、有一定调查研究、分析问题能力,能够客观发表意见,并能按时全程参加会议;

3、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在第2次公告中,需要公布姓名、职业等);

4、对高速公路收费情况有一定了解;

5、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三)产生方式

1、消费者参加人,采取自愿报名,由市发改委委托市消保委推荐产生。有意参加者可在7月 22 日-8月 2日(双休日除外),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到舟山市消保委(地址:定海文化路19号,联系人:刘欣,联系电话:2025286)报名并填写报名表。报名结束后,由舟山市消保委确定推荐人选。

2、经营者、政府部门人员、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市消保委等参加人由市发改委根据规定委托相关部门推荐产生或聘请。

    三、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旁听人员设3~5名。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有关规定,旁听人员在听证会上不进行发言。旁听人员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在会后以书面形式告知市发改委。有意参加者可于2019年8月 2 日前(双休日除外)持身份证到市发改委价格处报名(新城海天大道681号行政中心综合1号楼9楼907室,联系电话:2281729)。旁听人员报名数超过规定人数的,由市发改委会同市交通运输局随机抽取产生。

四、本次听证会设记者席。有意参加听证会的新闻媒体记者,持记者证及复印件,到市发改委报名(新城海天大道681号行政中心综合1号楼9楼907室,联系电话:2281729)。

五、其他事项。本次听证会报名表格,可登录舟山市发改委网站公告栏(网址: http://zsfgw.zhoushan.gov.cn/)自行下载。

      特此公告。

               


舟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舟山市交通运输局                          

二○一九年七月二十日                                  
 
 




信息来源: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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