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舟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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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10月24日至12月18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发改委党组进行了巡察。2019年2月28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发改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市发改委党组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市发改委党组坚决拥护、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反馈会后,委党组立即召开专题党组会议,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和市委巡察组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的精神以及市委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的部署上来。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委党组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由委党组书记、主任於树波同志任组长的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部署和推动落实巡察整改工作。制定并上报整改方案,将巡察意见细化成45个具体问题,逐条制定整改措施,明确牵头(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期限,确保件件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委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聚焦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反思、深挖根源,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各党组成员认领责任,并根据职责分工负责各自分管的整改任务,统筹安排、督查整改落实情况。各责任部门和单位根据整改方案,集中力量做好承办任务的细化分解和整改落实。建立整改落实督查机制,实行挂单整改,对账销号。同时,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强化制度建设,扎牢持久防治的制度笼子。 巡察反馈后,对巡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及时进行分类处置,目前已办结3件,办结率为100%。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对违规违纪的,立案3件,给予党纪处分3人(党内警告1人,党内严重警告2人);新制定制度2项,修改完善制度10余项;收回清退违规资金12万元。 一、关于“党的政治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规划、参谋、协调职能,结合当前热点、重点,加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重大战略谋划。加强规划立项管理,启动“十四五”规划前期研究,开展季度经济形势分析。加强对重点任务牵头抓总、统筹推进力度,制订印发《委2019年重点工作责任分解》。着力开展“三服务”活动,及时协调解决市领导交办、各部门转报的各类问题。联合经信、财政、商务等部门认真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及时组织开展自查。统筹推进东西部扶贫协作,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全面立体的东西部扶贫工作联系平台,配合做好东西部扶贫资金管理工作。印发委招商引资工作年度实施方案,牵头全市重大产业项目谋划工作,开展重点产业专题研究,建立招商项目滚动推进库。以开工建设为目标,深入实施省市县长项目工作,确保落地开工率超过50%。紧盯油气等产业链关键环节重点招商,不断寻求与全球重要石油公司如沙特阿美、壳牌、埃克森美孚等公司的深度合作。 (二)切实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加大对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教育,认真汲取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决策严重失误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教训,提高班子成员“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意识。制定并印发《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对一次支出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各类项目经费支出,全部上报委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加强行政审批廉政风险防控,建立委内部会审制度,将本委审批、核准或备案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行会签审查与会议审查两种形式。所有投资项目都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申报、受理、审批,严格落实项目受理、审批条件和程序。 (三)不断加强党组成员自身建设。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落实好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党支部主题学习、“学习强国”平台学习等,提高党组成员学习教育的重视性和自觉性。进一步深入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委党组书记加强对民主生活会自我剖析材料的审核把关,各位班子成员加强自查。修订完善《委党组议事规则》,严格执行会议程序,做到会前充分准备;会中充分讨论、作出决定,表决实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会后做好会议记录,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 (四)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对下属单位的监督管理机制,每年对下属单位开展1次内部审查。党组负责人每半年听取1次下属单位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分管领导每季度开展1次监督检查,帮助、分析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适时听取下属单位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研判落实情况,及时解决突出问题。督促下属单位健全完善业务接待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严格业务接待范围、标准及审批程序,并加强日常督促和检查。 二、关于“党的思想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狠抓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加强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规范,制订年度学习计划,并建立中心组成员年度学习情况备查材料,切实提升学习活动的规范化、针对性和有效性。对党员干部学习进行具体安排,明确全年主要任务清单。编写《市发改委党员干部党建应知应会知识》材料,为每位党员购置《新时代党员干部应知应会300问》读本。组织“党建知识应知应会”测试活动,106名在职党员参加了测试,成绩均在良好以上。切实落实委党组谈心谈话制度和党支部谈心谈话制度,建立落实统计制度,委机关党委负责每季度对委领导班子成员、党支部成员和各级领导干部谈心谈话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统计,提醒、督促谈心谈话制度落实到位。加强对退休干部的教育与管理,制定印发《退休干部日常管理与服务若干举措》,认真做好退休干部职工的来信来访工作,对提出的具体问题及时研究、帮助解决。 (二)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成立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职责和工作要求。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全市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制订2019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修订完善《市发改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落实工作综合检查、专题督查、考核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等。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加强对门户网站的管理,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提高网上舆论引导水平。加强队伍建设,选取30名优秀年轻干部作为网评员。 三、关于“党的组织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大对党建工作的领导。委党组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制订印发《2019年市发改委党建工作要点》。加强对下属支部监督指导,采取各支部每月工作计划报告和下月委机关党委落实情况检查制度。委机关党委每月通过“共产党员E家”平台,对各支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醒、改正;每半年对各支部进行台账检查,确保工作台账真实、及时、规范。组织各支部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提高认识,严肃党内生活,把提升“三会一课”等党内活动质量作为全年重要工作内容加以落实。各支部开展巡察专题组织生活会,查摆问题,提出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二)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结合委机关机构改革工作,加强委机关党委队伍建设,增补了四个党委委员;把素质好、党性强、业务精、创新意识强的优秀党员选拔到支部班子成员岗位上来,机关三个支部实施了提前换届,党支部力量得到加强。各支部认真学习委机关党委制订的《党建工作手册》,努力提高履职尽职能力;开展党务工作培训,提高支部党务人员的党务工作能力。支委之间、支委与党员群众之间开展多种形式的谈心谈话活动,达到了加深了解、解决问题、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目的。 (三)狠抓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干部职工疗休养、“五四”青联、新中国成立70周年等系列活动,进一步在支部、处室之间开展多层级谈心谈话,推进干部思想融合。稳妥有序推进委机构改革,完成中层干部的岗位交流,调整领导分工,有效促进干部队伍的凝聚力。认真学习落实新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市直机关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按照“一人一表、一批一档”要求,对任前信息审核表、任前公示日期予以规范。通过多元化培养委内干部、借用人员退休等自然减员方式,逐步减少借用下属单位工作人员。 四、关于“党的作风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增强行政执法力量。按照全市机构改革要求,完成对价格监督检查职责的划转、人员转隶等相关工作。完善能源执法队伍的建设,完成原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能源管理职能划入和人员转隶工作,拟成立市能源监察支队。强化安全生产职责,及时调整委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对输油管道安全风险防控,加大安全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 (二)严防“四风”反弹。严格落实《委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规范公务接待各个环节,严格控制接待标准、接待次数和参加接待人员,接待手续齐备规范,接待事由、接待项目内容合规,接待标准统一。加强对公务接待经费的预算和报销管理,杜绝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杜绝随意扩大接待范围、增加接待项目,或以招商引资为名变相安排公务接待。督促下属单位制定完善业务接待管理制度,并加强日常督促和检查。严格控制发文数量,规范发文质量,履行发文程序,从源头上控制和解决文件多的问题。进一步梳理文号种类,对于长期不用的文号予以及时清理销号,清理率达50%。 (三)加大审计整改力度。对有账无实房产问题,一方面按程序归还,另一方面进一步核查,待取得相关证据后,办理资产核销手续。对往来款遗留问题,及时与财政部门沟通,并对各笔款项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核查,及时完成账务处理手续。 五、关于“党的纪律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规范资金管理使用,严格按照规定人数比例、资金额度标准进行考核奖励,不额外扩大奖励范围。增强财务管理意识,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加强“三公经费”的日常管理,严格落实“三公经费”支出审批制度和规定。项目金额10万元以上的,提交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超过服务类项目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按照政府采购的相关程序进行采购。 (二)抓早抓小加强日常监督。进一步梳理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廉政风险点,制订完善《舟山市发改委廉政风险防控建设实施方案》及《2019年市发改委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清单》。同时修订完善《舟山市发改委谈心谈话制度》《舟山市发改委党员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暂行规定》等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规定。组织开展“一把手”讲党风廉政专题党课活动,加强干部职工党性教育。针对巡察反馈的部分干部违纪问题线索,相关涉事人员全部立案调查,并按规定程序依法依纪处理。 六、关于“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层层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落实“两个责任”为抓手,加强压力传导,层层落实责任,完成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制作、签订工作,确保党组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一岗双责” 履行到位,形成组织机制健全、责任主体明确、责任内容细化、“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强化对下属单位的监督管理,以常态化约谈压紧压实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监督实效。党组书记通过约谈分管领导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随时掌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经营状况。对岗前人员采取个别或集中廉政谈话,强化廉政教育,提高廉洁自律意识。分管领导日常约谈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重要岗位责任人,坚持以教育预防为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二)突出严查督导。重点盯防关键节点,在元旦、春节、清明、端午等重要节日的关键节点,通过组织集中检查、暗访抽查、短信提醒等方式,对全委正风肃纪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开展作风效能建设专项治理行动,建立常态化效能管理机制,实行处室每周一查、分管领导每月一查、委机关纪委每季一查的工作机制,并将专项行动活动成果纳入基层党组织考核评价体系中,作为各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和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的重要依据。主动接受监督,凡纪检监察组提交的纪检监察工作事项,均被列入委党组会议的重要研究事项;凡涉及干部选拔任用、人员招聘等工作,均请纪检监察组干部全程参与。 (三)严肃责任追究。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下属单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关问题,对相关人员作出严肃处理,并要求清退全部违规费用,共清退3.44万元。委机关一名干部已于巡察期间清退全部违规费用共计8.56万元。对3名工作人员违反机关效能建设有关规定,作出了全委通报批评处理。 下一步,市发改委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深入推进整改。坚决克服闯关松劲的思想,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对还未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加强督促检查,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二是健全制度机制。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深刻反思、追本溯源,找出体制机制方面的病根,进一步健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制度,从根源上堵塞滋生问题的漏洞,推进党的各项建设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三是强化成果转化。把巩固整改落实成果与促发展结合起来,与深化改革结合起来,与优化发展环境结合起来,积极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变为加快推进“四个舟山”建设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80-2280572;邮政信箱:舟山市发改委办公室(新城海天大道681号),邮政编码316021(信封上请注明“对舟山市发改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电子邮箱:sunkaihao@zhoushan.gov.cn。 中共舟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19年7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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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发改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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