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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5年我国将全面建成长三角海事一体化融合发展体系

发布日期:2019-11-11 15:29 访问次数: 字号:[ ]


 

 

近日,长三角海事一体化融合发展领导小组会议在上海举行,此次会议是海事全力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部署,助推交通强国和海洋强国建设的重大举措。会议明确了长三角海事一体化融合发展的思路举措,提出了6方面24项具体工作任务。

一是创新区域一体化协调机制,优化应急资源布局,提高航道锚地使用效率。二是提升数字监管能力水平,推进信息深度共享,提升智能监管服务能力,加强e航海在洋山港、长江口、宁波舟山港和通州湾推广应用,推进海事北斗分理服务管理中心建设,维护水上无线电通信秩序,建立船舶交通管理协调机制。三是提升水上安全区域协调能力,开展水域巡航联动执法,推行船舶安全联动共管,构建区域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协作机制,完善特定航线江海直达船舶技术规范和标准。四是强化区域生态环境生态共保联治,推动区域内联合开展船用低硫供油供应保障和质量监管,严厉打击船舶违规向水体排放行为,服务美丽长江建设。五是推进船员队伍发展,统一长三角船只实际操作考试题库,统筹共享优质内河船员教育培训资源,维护船员合法权益。六是优化营商环境,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登记船舶检验对外国船级社的逐步放开,优化和推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促进航运要素自由便利流动。

会议提出长三角海事一体化融合发展的总体目标。到2025年,长三角基本建成信息互通、监管互动、资源共享的海事高效监管体系和便利通行、精简便民的海事优质服务体系,海事资源配置更加合理优化,海事信息共享更加广泛顺畅,监管救助执法水平显著提升,服务人民助力发展的能力显著增强。到2035年,全面建成长三角海事一体化融合发展体系,建成全国海事“五个一流”的样板区、现代化发展的引领区和区域一体化融合发展的示范区。(来源:中国新闻网)(发改动态)

信息来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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