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舟山城市总体规划
|
|||||
| |||||
第一章 总则
第 二 条 舟山市域的城镇体系发展和城市规划区内的一切规划、设计和建设活动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规定执行本规划。 第 三 条 本规划期限:近期 2000~2005年; 远期 2006~2020年;远景 2020年以后 第 四 条 本规划自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由舟山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第 六 条 舟山市市域总人口规划2005年104万人,2020年110万人。 第 七 条 社会经济发展战略目标的推进对策:加快舟山的区位优势和"渔、港、景"资源优势向现实经济优势转化,以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统缆全局,以加快发展为主题,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改革开放和科技进步为动力,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为根本出发点,抓住机遇,进中求快,强化基础,勇于创新,深入实施科技兴市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争创机制市场化、区域城市化、陆岛一体化,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建海洋经济大市,创海洋文化名城。
第 九 条 预测舟山市2020年城市化水平为65%,城镇人口为70万人左右。 第 十 条 市域城镇体系等级分为三级: (1)第一级:舟山中心城市,包括老塘山、定海城区、临城城区、普陀城区、朱家尖; (2)第二级:二级中心城镇,包括高亭、菜园、金塘、白泉、六横、岛斗; (3)第三级:三级中心城镇,包括小沙、岑港、干石览、、马岙、展茅、册子、桃花、虾峙、东极、秀山、长涂、岱东、泥峙、东沙、岱西、洋山、嵊山、黄龙。 第十一条 以一个中心、"一主三副"四条轴线构成城镇空间结构形态。 (1)一个中心是以舟山中心城市为核心。 (2)城镇发展主轴线为329国道沿线,即金塘岛--册子岛--舟山本岛--朱家尖岛轴线。 (3)城镇发展副轴线为三条: 上海芦潮港--洋山岛--衢山--岱山岛--舟山本岛镇的城镇纵向发展轴线,主要城镇为洋山镇、岛斗镇、泥峙镇、岱东镇、高亭镇、长涂镇、秀山镇。 六横岛--虾峙岛--桃花岛--沈家门的城镇纵向发展轴线,主要城镇为六横镇、虾峙镇、桃花镇。 上海--泗礁岛--马鞍列岛城镇横向发展轴线,主要城镇为菜园镇、黄龙镇、嵊山镇。
第十三条 城市人口规模:规划近期39万人,远期50万人。 第十四条 城市建设用地规模:远期城市建设用地52.3平方公里,人均104.7 平方米。
第十五条 城市用地发展方向:定海城区适当拓展,普陀城区向东港发展,开辟临城(含长峙岛)新城区。 布局结构 第十六条 舟山城市发展的空间形态为三组团二点带状城市组群,三组团即定海城区、临城城区、普陀城区,二点即朱家尖、老塘山两个发展点。 第十七条 未来城市组团和发展点主要职能为: (1) 定海城区:现代化的海岛港口城市,舟山市近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省级历史文化名城。 (2) 临城城区:舟山市远期政治、文化、教育中心,现代化的海岛生态新城。 (3) 普陀城区:全国著名的渔港,海洋渔业加工贸易的主要基地,普陀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及旅游金三角的组成部分。 (4) 朱家尖:普陀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组成部分,以休闲度假、海洋科研教育等为特色的旅游区。 (5) 老塘山:以中转港口、仓储功能为主的临港工业区。 居住用地规划 第十八条 居住区规划: (1) 定海城区应在规划期内完善居住小区--组团功能,通过旧城改造,改善城区居住环境。在城区内划分为四个居住区,分别为解放路以北、环城东路以西居住区;解放路以南、环城东路以西居住区;解放路以北、环城东路以东居住区;解放路以南、环城东路以东居住区。规划14万人居住。 (2) 临城城区规划三个居住区,分别是世纪大道(暂名)以西;定沈路以北;定沈路以南、世纪大道(暂名)以东居住区。规划安排14.5万人居住。 (3) 普陀城区规划三个居住区,分别为浦西、老城区、东港居住区。规划18.5万人居住。 (4)老塘山规划0.5万人居住。 (5)朱家尖规划2.5万人居住。 公共设施用地规划 第十九条 在临城新区规划布局市级行政中心,在东港建设普陀区级行政办公设施。 第二十条 在定海城区人民路、解放路一带建设区级商业中心,在沿港路建设区次级商业中心;在临 |
|||||
信息来源:舟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